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锦州银行北京分行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

作者:来源:时间:2013-05-21 20:30点击数:

  

 

锦州银行北京分行小微企业信贷产品简表
编号 产品名称 适用对象 贷款条件 申请资料 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 优惠政策
1 公务员保证贷款 适用于小门店、小摊位及个人 (1)借款人具备主体资格;
(2)保证人具有我行经营机构所在地常住户口,或在职工作1年(含)以上;
(3)资信良好,借款人无重大违约记录。
1、 企业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公司章程、财务报表、个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、银行对账单、税单证明等资料;
2、 证明借款用途的相关材料;
3、 担保材料,如房屋产权证明等;
4、 我行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。
不超过100万元 不超过36个月  
2 商户联保贷款 适用于经营稳定,无其他有效担保的个体工商户 (1)申请主体不少于3户,且无关联关系;
(2)申请主体从事当前经营项目1年(含)以上,或其他经营项目3年(含)以上;
(3)申请主体需将不低于敞口额度10%的自有资金存入保证金账户;
(4)资信良好,申请主体无重大违约记录。
1、 企业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公司章程、财务报表、个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、银行对账单、税单证明等资料;
2、 证明借款用途的相关材料;
3、 担保材料,如房屋产权证明等;
4、 我行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。
不超过500万元 不超过12个月  
3 订单融资 适用于上下游客户较为稳定,且交易对手实力较强的小企业、个体工商户 (1)生产经营3年(含)以上;
(2)购销渠道较为稳定,近1年(含)内上下游客户变动情况较小;
(3)购销合同买卖双方在我行至少有一次以上的完整交易记录;
(4)购销合同买卖双方无关联关系;
(5)我行授信担保条件不低于同业授信担保条件;
(6)资信良好,借款人、法定代表人、控股股东无重大违约记录。
1、 企业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公司章程、财务报表、个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、银行对账单、税单证明等资料;
2、 证明借款用途的相关材料;
3、 担保材料,如房屋产权证明等;
4、 我行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。
不超过500万元 不超过6个月  
4 摊床贷款 适用于在大型批发及零售市场从事商品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(1)具有我行经营机构所在地常住户口的,需在批发市场持续经营1年(含)以上;不具有的,需在批发市场持续经营3年(含)以上;
(2)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;
(3)我行需与市场管理部门签订合作协议;
(4)资信良好,借款人无重大违约记录。
1、 企业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公司章程、财务报表、个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、银行对账单、税单证明等资料;
2、 证明借款用途的相关材料;
3、 担保材料,如房屋产权证明等;
4、 我行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。
不超过500万元 贷款到期日需比摊床租赁到期日至少提前一个月  
5 租金贷款 适用于在大型批发及零售市场从事商品经营的商户 (1)借款人需在批发市场持续经营1年(含)以上;
(2)与经营场所业主签订租赁合同,合同期限1年(含)以上;
(3)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;
(4)贷款由市场业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;
(5)资信良好,借款人无重大违约记录。

1、 企业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公司章程、财务报表、个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、银行对账单、税单证明等资料;
2、 证明借款用途的相关材料;
3、 担保材料,如房屋产权证明等;
4、 我行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,如租赁合同。
不超过500万元 不超过36个月  
6 场商通 适用于在我行指定商场内开展经营活动的商户。 (1)借款人在指定商场内持续经营1年以上;
(2)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;
(3)商场负责集中结算,定期向我行指定账户划转结算资金;
(4)借款人与商场有合作协议书或租赁合同;
(5)贷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或经营者总资产的30%;
(6)资信良好,借款人无重大违约记录。
1、 企业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公司章程、财务报表、个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、银行对账单、税单证明等资料;
2、 证明借款用途的相关材料;
3、 担保材料,如房屋产权证明等;
4、 我行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,如租赁合同。
不超过500万元 不超过6个月  
7 担保公司保证贷款 适用于发展前景好,无有效担保的小企业。 (1)生产经营1年(含)以上;
(2)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;
(3)借款人所处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,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;
(4)担保公司资质及担保条件需得到我行认可;
(5)资信良好,借款人、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股东无重大违约记录。
1、 企业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公司章程、财务报表、个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、银行对账单、税单证明等资料;
2、 证明借款用途的相关材料;
3、 担保材料,如房屋产权证明等;
4、 我行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。
不超过500万元 不超过12个月  
8 循环贷款 适用于资金周转速度快,担保条件优越的小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。 (1)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;
(2)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最近1年经营性现金流入量的30%;
(3)提供有效的抵质押担保;
(5)资信良好,借款人、法定代表人、控股股东无重大违约记录。
1、 企业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公司章程、财务报表、个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、银行对账单、税单证明等资料;
2、 证明借款用途的相关材料;
3、 担保材料,如房屋产权证明等;
4、 我行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。
不超过500万元 授信期限不超过36个月,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
9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适用于应收账款占比较大、账期较长的小企业。 (1)生产经营1年(含)以上;
(2)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;
(3)交易背景合法、真实,无贸易纠纷;
(4)授信业务买卖双方无关联关系;
(5)买卖双方在商务合同中未约定应收债权不得转让条款;
(6)债权有明确的到期日或根据商务合同可以明确推断出到期日;
(7)借款人与买方至少一次以上完整交易记录;
(8)资信良好,申请人、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股东无重大违约记录。
1、 企业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公司章程、财务报表、个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、银行对账单、税单证明等资料;
2、 证明借款用途的相关材料;
3、 担保材料,如房屋产权证明等;
4、 我行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。
不超过500万元 不超过12个月  
10 个人住房贷款 适用于收入稳定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。 (1)在我行经营机构所在地居住1年(含)以上;
(2)收入稳定,且能够提供纳税证明文件或缴存社保证明文件;
(3)作风正派,无不良嗜好;
(4)资信良好,借款人无重大违约记录。
1、个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、收入证明、银行对账单、税单证明等资料;
2、 证明借款用途的相关材料;
3、 担保材料,如房屋产权证明等;
4、 我行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。
不超过500万元 不超过20年  
11 个人汽车贷款 适用于收入稳定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。 (1)在我行经营机构所在地居住1年(含)以上;
(2)收入稳定,且能够提供纳税证明文件或缴存社保证明文件;
(3)作风正派,无不良嗜好;
(4)资信良好,借款人无重大违约记录。
1、 个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、收入证明、银行对账单、税单证明等资料;
2、 证明借款用途的相关材料;
3、 担保材料,如房屋产权证明等;
4、 我行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。
不超过150万元 不超过5年  
12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适用于收入稳定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。 (1)在我行经营机构所在地居住1年(含)以上;
(2)收入稳定;
(3)作风正派,无不良嗜好;
(4)资信良好,借款人无重大违约记录。
1、 个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、收入证明、银行对账单、税单证明等资料;
2、 证明借款用途的相关材料;
3、 担保材料,如房屋产权证明等;
4、 我行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。
不超过50万元 不超过36个月  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注:以上信息仅供参考。具体信息视当时银行政策而定,且银行保留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。详情请致电010-85072237。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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