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小微企业信贷产品简表 | |||||||
编号 | 产品名称 | 适用对象 | 贷款条件 | 申请资料 | 贷款额度 | 贷款期限 | 优惠政策 |
1 | 抵押贷款 | 可以提供本人或第三方名下房产进行抵押担保的申请人 | 1、申请人需为用款企业股东或实际控制人,也可以是用款企业本身。2、贷款用途仅限企业生产经营使用3、小微企业需成立并持续经营两年以上。无未结案的被诉讼、被执行记录。 | 人行征信报告、贷款卡查询、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、户口本、、营业执照、房产证、评估报告、抵押人及配偶身份证、户口本等 | 不超过1000万 | 5-10年 | 根据国家政策 |
2 | 质押贷款 | 可以提供以下三者之一:1、标准质押物:我行出具的未到期的本外币定期存单、民生卡及普通存折、定期一本通内的本外币整存整取存款、我行99年以后代理发售的凭证式国债、储蓄国债(电子式)、以及我行予以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| 年满18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,非中国公民的需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,无不良记录 | 除以上基本材料外,还需质押物权证、质押人身份证及户口本等 | 不超过1000万 | 3年 | 根据国家政策 |
3 | 联保 | 我行已审批项目下客户3-10人组成联保体,联保体成员需在我行开立结算户 | 联保体成员在本行业具有一定从业年限,本企业持续经营一定期限,均在京有固定经营场所,各成员具有一定额度的个人家庭及企业资产 | 除以上基本材料外,还需联保体申请书、章程 | 不超过300万 | 2年 | 根据国家政策 |
4 | 信用 | 我行已审批项目下客户或结算量稳定的存量客户。新客户仅限我行已审批商圈项目下的客户,存量客户为我行已经建立授信或结算关系客户。 |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年龄不超过60岁,信用记录良好,北京常住户口或有稳定居所,在我行开立对公或个人结算户,将我行作为主要结算行。 | 基本材料 | 不超过200万 | 3年 | 根据国家政策 |
5 | 互助基金保证 | 符合授信条件的个体工商户、小微企业(企业主),以“自愿互助、风险共担、利益共享”为原则能够组成互助合作组织,能够缴纳一定数额的资金,委托专门的管理机构为组成内各成员在我行贷款提供担保。 | 基金成员不能为关系人 | 除以上基本材料外,还需互助合作基金会入会申请书 | 不超过500万 | 1年 | 根据国家政策 |
6 | 法人保证 | 可以取得产业链核心企业、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法人机构的担保的申请人 | 符合我行基本商户授信制度外,还要满足产业链核心企业、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法人机构保证的条件 | 除以上基本材料外,还需担保承诺函、反担保措施清单 | 不超过500万 | 1年 | 根据国家政策 |
7 | 承兑汇票 | 已取得我行小微企业授信额度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| 具有真实合法贸易背景、企业、个人在我行开立结算户等。 | 除以上基本材料外,还需贸易合同、发票等 | 不超过500万 | 6个月 | 根据国家政策 |
注:以上信息仅供参考。具体信息视当时银行政策而定,且银行保留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。详情请致电95568。 |